|
第九次理事会议通告 汕民口协字2016第03 号
全体会员: 2016.10.13.我会在高新大厦办公室召开第九次理事会,应到会理事 30人,实到 29人,缺席1人。另有特邀理事单位深圳新致美齿研有限公司、揭阳市康雅义齿配制有限公司、广州市志杰义齿有限公司、西安新定远精密齿研有限公司代表到会,符合章程规定要求人数。 黄小苇会长主持会议,首先向各理事汇报了上次理事会(8月16日)以来协会所做的工作:我会9月2—3日协助省助手分会成功举办第八期助手培训班,这次培训班是在3月份邱钧琦主任一行对我市口腔助手工作的考察后较有针对性的培训,得到口腔助手的欢迎和热烈响应。9月19日我会22位医生22位护士到市特教学校开展“爱牙日”口腔卫生宣教及牙齿涂氟活动,会员们的热情反映了民营口腔医务工作者真诚的爱心,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栏目也给予报导。 自上次理事会议表决支持举办“2016粤东闽南民营口腔医学大会”以后,协会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也得到省协会、合作举办的其他8个兄弟协会、承办方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各项工作在全力进行中,有关各方都决心要把这次大会办成一场高质量的学术盛宴,让每个参会者都有所收益,以此推动行业的进步。现大会各课题已定,均为行业当前迫切需要的课题,讲师也为本专业之知名专家。网上报名医生已达200多名。 1、为塑造协会良好精神面貌,协会的重要活动全体理事及常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由协会委托服装公司统一制作,费用自理。 2、从2016.11.1.--2017.10.30.聘请余怀生律师为我会常年法律顾问,顾问费为每年1万元。余律师是具备执业医师及执业律师身份、擅长于医疗诉讼的知名律师,从事医疗诉讼工作已十余年,也曾在我市举办过法律讲座。我会会员在聘用合同期内可免费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及发律师函,如有诉讼可按合同给予费用优惠。余律师电话是:18818818001。 3、根据办公室黄美芳主任工作情况,决定从十月份起调整月工资为3000元。 4、就“2016年粤东闽南民营口腔医学大会”有关工作事项进行讨论和安排。 5、由监察小组协助财会人员制作完善协会资产报表,监察小组将作出协会财务及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的年度工作情况的监察报告。
广东省民营牙科协会汕头分会 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 2016.10.14 版权声明: 本站原创文章、图片、视频其版权归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转载,但须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