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 汕民口协字2013第1号 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理事会议通报
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全体会员:
2013.1.20.协会理事会在春泽花园本会法律顾问吴本雄律师工作室举行迎春团拜及工作会议,到会理事17名,符合法定人数。办公室主任张燕群、法律顾问吴本雄列席工作会议。黄小苇会长主持会议,会上理事互致新春祝福并讨论通过下列议题: 一、协会与市医学会口腔专委会、广州日晖会展服务公司三方合作,于2013.10.在我市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期三天的粤东地区口腔学术大会暨口腔医疗器材展销会。邹晖副会长通报了该项活动合作方式、协议内容及有关事项。该项活动有利于促进本市口腔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黄小苇会长希望全体理事及会员给予支持,并提议杨建林、邱毅鑫二位理事协助邹晖副会长办好该项工作。袁宇文执行副会长要求大家思考提出大会的学术专题,周乐飞副会长就学术活动发表了意见。 三、为规范协会运作,做到依法办会、按章行事,经充分酝酿、起草了有关协会运作的四项制度:1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理事会制度 2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3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4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该4项制度已经参会理事讨论、一致通过生效。今后协会的理事会议、印章文件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活动将严格按制度执行。四项制度文件将印发至全体单位会员。
汕头市民营口腔医疗协会 本文件发至全体单位会员及吴本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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